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推动诉源治理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庄河市人民法院、庄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。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岗位及名额
庄河市人民法院补充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4名。工作地点在庄河市人民法院(含派出人民法庭),由法院统一调配确定。
二、工作职责
对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、制作调解笔录、整理调解档案、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调解信息、协助完成其他交办的临时任务。
三、选聘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拥护宪法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热心调解事业;
2.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大专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;
3.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,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,能够主动学习使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平台;
4.熟悉社情民意,善于做群众工作,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(二)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:
1.中共党员;
2.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
3.退休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、司法行政干警、纪检监察干部或有法律工作经历的;
4.具有乡镇(办事处)、村(居)等调解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、优秀村干部;
5.具有教育工作、妇女儿童工作、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;
6.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、国家心理咨询师、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;
7.熟悉金融知识,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;
8.具有建筑行业、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;
3.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4.参加过邪教组织的;
5.被开除公职的。
四、报名要求
(一)报名时间
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2日
(二)报名方式
本次选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。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《诉前特邀调解员报名表》,所有证件可随报名表以图片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。审查时将对所有原件进行核对。
(三)报名单位联系方式
庄河市人民法院
联系人及方式:姜敏0411-89179021
报名邮箱:zhfy_zzc@163.com
(四)审查考核
庄河市人民法院和庄河市司法局共同组织书面审查和面试考核。
五、聘用说明
庄河市人民法院将择优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,实行两年一聘用,聘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的可续聘;不能满足所在法院工作需要的,可随时解聘。在聘用期间每月调解结案满4件,经审核通过,可领取基础补贴1000元,在此基础上,根据难易程度区分档次,每调解结案一件领取100元、150元、200元不等的补贴。具体补贴标准,根据调解纠纷的数量、质量、难易程度、社会影响等情况合理调整确定。
附件: